小谷版权课堂 | 外观专利对家具行业的重要性案例分析二

2021-10-28
20200624141708_73351.%E5%BE%AE%E4%BF%A1%E5%9B%BE%E7%89%87_20200624141650.gif

一件家具外观专利获赔135万 

法院判决详解原因

本案例分两节课堂分享

第二节

一、关于涉案专利的效力问题

原告双叶家具公司取得了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该专利合法有效,受我国专利法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其专利权有效期内,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被告博航一统公司虽在涉案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主张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不符合授权标准,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但对该专利的有效性审查均尚在处理过程中,故本院依据涉案专利权的现有法律状态进行审理。

undefined

二、关于被告博航一统公司是否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了被诉侵权产品的问题

被诉侵权产品系从被告博航一统公司店铺公证购买所得,有《一统国际家居销售合同》、《一统国际家居商品送货单》等证据可以证明被告博航一统公司销售了涉案侵权产品。在涉案侵权产品的外包装上印有“一统国际家居”和“经典一统”的标识及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经典一统”、“一统家具”、“一心一意统统为家”等字样。结合博航一统公司网站上对产品信息的介绍及产品生产流程的介绍等信息可以推定,涉案侵权产品系由博航一统公司生产的。因此,被告博航一统公司提出其并未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主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信。鉴于被告博航一统公司自认其许诺销售了被诉侵权产品,本院对此予以确认。

三、关于现有设计抗辩是否成立问题

依据相关规定,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之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包括在国内外以出版物形式公开和以使用等方式公开的设计;被诉侵权人以实施现有设计进行抗辩的,应当判断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与现有设计相同或近似。经比对,被告博航一统公司提出的现有设计均与其被诉侵权产品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因此,被告博航一统公司提出的现有设计抗辩,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四、关于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问题

在本案中,涉案专利产品和被诉侵权产品均为沙发,属于相同种类产品。经比对,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应认定两者相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近似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的,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此,本院认定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五、关于被告博航一统公司应承担何种责任的问题

被告博航一统公司生产并销售了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双叶家具公司享有的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的民事责任。综合考虑被告博航一统公司侵权的方式、范围、持续时间和主观过错程度以及原告双叶家具公司诉讼支出中的合理部分等因素,酌情确定被告博航一统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的数额。

法院判决

一、北京博航一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双人沙发;

二、北京博航一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七台河市双叶家具实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一百三十五万元。

律师解读

一件家具外观设计专利获赔135万,这是极少有的情况,目前来看,在家具专利维权中也是最高的。王国华律师认为,专利案件获得胜诉和较高赔偿,至少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一是专利权是稳定的,不存在现有技术的情况;

二是涉及的侵权主体正确,即被告是涉案侵权产品的制造方;

三是涉及的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构成相同或近似;

四是证明被告实施侵权行为的规模证据充分。

资料来源:华说知识


本案例完


推荐阅读

undefined

《 征集倒计时 | 2021合创杯家居设计大赛 》




资料来源 | 网络

编辑整理 | 小谷




粤ICP备20057904号-1  版权所有@hdvalley.cn  洋火科技支持  电话/微信:13517250496